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宿州居民医保卡、医保证挂失和补办须知:
宿州市参保职工医保卡、医保证如丢失、损坏、用完,可凭本人和代办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结算窗口办理挂失、补办和个人帐户冻结手续。
注意:宿州居民的医保卡、医保证一经挂失,立即作废。
无身份证明的挂失业务一概不予办理。
新医保卡、医保证凭工本费发票领取。
医保卡自缴纳工本费之日起一周后领取;医保证在缴纳工本费之后,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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