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未参加社保登记;
2、申请人为本地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有: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4、医保IC卡工本费。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医保IC卡工本费。
2、提交材料。
把参保材料交到社区居委会审核并填写申请表。
3、缴费。
领取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4、领卡。
到社区领取医保IC卡。
5、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