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租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条件+材料+额度)
无房缴存人租房自住公积金提取
(一)办理条件
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含酒店式公寓、自建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租房行为不予提取。租房提取不限次数,可一年一次性提取,也可按月或按季提取。
(二)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缴存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所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证)或登记备案的网签合同复印件;
4.租赁合同。
(三)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以家庭为单位,每户1200元/月,每年最高提取额14400元;房租支出低于最高额度的,按实际租金支付。
(四)提取人员范围
缴存人本人、配偶
(五)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
提取人申请→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线上流程:
1、提取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提取】进入应用→选择宿迁市→点击【缴存人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选择提取相应选项→按照要求输入或上传资料→提交→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2、提取人登陆“宿迁公积金”官方微信→点击【慧办】→【提取业务】→点击提取相应选项→按照要求输入或上传资料→提交→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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