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租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条件+材料+额度)
按年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1.办理条件
缴存人或配偶名下有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银行借款合同(首次提取);
(3)贷款流水账(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加盖银行业务章);
(4)贷款余额表(加盖银行业务章);
(5)婚姻证明。
3.提取额度
(1)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还款期间内夫妻双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且不超过上一年度内已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提前部分还款、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
(2)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均保留各自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
4.提取人员范围
缴存人本人、配偶
5、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
提取人申请→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线上流程:
1、提取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提取】进入应用→选择宿迁市→点击【缴存人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选择提取相应选项→按照要求输入或上传资料→提交→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2、提取人登陆“宿迁公积金”官方微信→点击【慧办】→【提取业务】→点击提取相应选项→按照要求输入或上传资料→提交→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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