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在申请贷款日之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契约)或者建造、翻建住房批准手续;
(四)有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
(五)具有可以抵押的不动产和质押的有价证券、权利凭证,或者具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效益较好的大型企业的职工作为保证人;
(六)再次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已经全部还清前次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