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用人单位如何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社保费
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退役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深化保险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保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
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退役离开时,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据总后勤部财务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改革完善了退役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以国家大政方针为依据,结合实际,在项目设置、人员范围、补助标准和实施时间等方面,与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保持一致,促进了军地保险政策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