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韶关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购房发票。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借款合同、购房发票、贷款信息。
2、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交购房合同、户口簿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二)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交房产拆迁安置协议、房产权属证书、超出拆迁安置部分面积的交款凭证。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交镇( 乡)以上国土部门同意用地证明、镇( 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或房产权属证书、支付建房款项的发票。
1、建自住房的,提交镇(乡)以上建设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产权属证书、支付建房款项的发票。
2、大修自住房的,提交房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产权属证书、支付建房款项的发票。
(四)租住公租房的,提交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房的,提交家庭无房证明(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五)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交报装电梯的批文、房产权属证书和增设电梯分摊费用协议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