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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汕尾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来源:互联网 2023-02-26 18:42:02

关于公布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一、2021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903元/月,下限为3781元/月。

二、执行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拓展】

汕尾市职工生育保险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落实“两险”合并实施、支持三孩政策等,服务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大战略,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

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原“两险”缴费比例之和合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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