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
【管辖范围】:河南省省直参保单位
【办理机构】: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受理条件】:符合参保条件
【材料明细】: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文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开户申请(请示),单位分支机构情况说明;(4)企业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企业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当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发生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省企业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并同时提供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免费
【受理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3号(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河南通信设计院大楼
【咨询电话】:0371-65622522、65622533
【办公时间】:省政府公布的工作时间
【申诉途径】:1、河南省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处0371-65622575
2、省纪委监察厅驻厅纪检监察室 0371-65967095
3、厅法制处申请行政复议0371-6590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