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领取条件
㈠职工养老保险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病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月领取。
█办理材料
㈠职工养老保险
1.《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
2.退休人员身份证、社保卡;
3.合同制工人退休,需带本人档案;
4.办理病退( 退职),需用A4纸写病退(退职)申请。申请中必须有本人自愿申请办理病退(退职)本人签名加手印;
5.办理特殊工种退体,还需带《青岛市企业从业人员特殊工种退休申请表》及《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资格确认表》。
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1.身份证;
2.户口簿;
█办理流程
退休人员本人持相关资料到街道保障中心/居委会认证点办理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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