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办理程序★
第一(主)借款人登录网上营业厅“业务预申请-商贷自助提取签约”或“帮办专区-还贷提取”栏目办理本人及配偶业务开通手续;或提供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现场签署授权书,办理本人及关联人业务开通手续。
第一(主)借款人已办理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配偶以外的关联人尚未开通商贷自助提取功能的,关联人可持身份证明原件、关系证明原件就近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
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后,提取人可登录本人网上营业厅“归集业务办理-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栏目办理自助提取。
详情参照>>>青岛市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网上签约流程(个人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商贷提取登记申请操作流程(个人网上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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