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1 、单位解散、撤销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凭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批准文件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2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办理撤销、破产单位缴存登记注销需提供的资料。①单位要求注销缴存登记的书面报告。②行政事业单位撤销的,提供上级批准文件;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上级批准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企业注销工商登记的,提供企业注销工商登记证明文件,上级批准撤销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③填妥一式二份《住房公积金变更销户登记表》。
4、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复核单位的缴存、职工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准确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变更销户登记表》上加盖有受理日期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返还单位一联《住房公积金变更销户登记表》。
5 、管理中心留存材料: ① 一联《住房公积金变更销户登记表》。 ② 单位解散、撤销或破产的有关文件。 ③ 单位要求注销缴存登记的书面报告。
6、办理撤销、破产单位缴存注销注意事项:①单位户下无职工的按注销办理相关手续。②单位户名下尚有职工的,职工个人账户仍在该单位名下封存。③如解散、撤销、破产单位或清算组织已不存在的,由其主管部门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