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宁波公积金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计算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公积金账户余额X15。
注:1、可贷额度只计算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包括按照公积金管理的其他资金(比如按月补贴)、最近一年内一次性补缴公积金的金额。
2、可贷额度不一定就是最终能贷出的额度,还需结合还贷能力测算。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户;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户。
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1、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2、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5月1日后在宁波市购房(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20%、30%;
3、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50%;
4、计算贷款额度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学历可就高,学历、多孩上浮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jgswj.ningbo.gov.cn/art//9/29/art_1229047313_59054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