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0 16:42:20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征收拆迁住房的,会有一年的冻结期,征收范围内的住房进行买卖时,在冻结期内不可办理过户登记。根据《国有土地面上住房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住房征收部门应当对住房征收范围内住房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住房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住房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高于1年。
迁人与被拆迁人、住房承租人为明确住房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会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而且,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住房,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住房,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住房承租人签订协议。
而拆迁的补偿方式通常有两种:
一是货币安置,即金钱补偿;
二是产权置换,即安排安置房。但不管何种补偿方式,均已在拆迁协议中详细约定,无需另外签订合同。
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住房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1)住房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住房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住房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住房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住房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7)住房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商议,做工作。
(8)住房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住房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住房拆迁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
(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住房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
拆迁征收住房买卖后能否办理住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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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拆迁征收住房 住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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