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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3-03-27 22:13:21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1、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常业主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口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口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

2022年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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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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