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2 08:41:23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原因,抵押权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造成抵押权的设立。《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义务人没有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并没有设立,因此,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对方不可享有物权的优先受偿权。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42条包括无地面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公司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抵押登记费是指住房抵押登记费,住房抵押登记费是住房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
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非住宅是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2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住房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住房所有权抵押应当向住房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不动产抵押的生效有哪些要件?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不动产 不动产抵押
上一篇: 上海人买房需要积分吗
下一篇:买房退税流程怎么操作
个人征信空白可以办房贷吗
2025-01-04 08:56:20房产证办理的条件
2025-01-04 08:34:23蟋蟀的住宅外部的特色
2025-01-04 08:21:17全款买的房子烂尾了怎么办
2025-01-04 07:21:22240墙一个平方米多少砖
2025-01-04 07:07:18按揭买房抵押贷款流程是什么
2025-01-04 06: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