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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020年度失业保险应急返还申报时间

来源:互联网 2023-09-28 08:05:15

一、申报对象

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020年1月1日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含)以上,如有欠费的,补缴2019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可以申请;

(二)2019年度裁员率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中:大型企业裁员率低于2019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中小企业裁员率标准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三)企业申请时参保职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70%;

(四)企业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的,每年度亏损额在30%(含)以上的,以企业报送税务部门的2019年季度报表数据为准(企业名单由广西税务局提供);

(五)我市2019年末参保职工50人(含)以上的工业领域龙头企业、商务领域龙头企业(仅限交通运输仓储、物流业、住宿业、餐饮业、零售业及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和农业领域龙头企业及2020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免费开放的景区运营单位中的企业,符合第(一)(二)(三)点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应急返还(企业名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供)。

三、申报时间

失业保险应急返还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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