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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乡医疗保险2022年度集中征收期延长

来源:互联网 2023-08-27 03:51:03

从2021年12月12日起,南宁市统一使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开展医保服务,税务部门于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20:00至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8:00暂停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业务。为保障各位参保缴费人的权益,经研究,决定延长城乡居民医保2022年度集中征收期。?

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在2022年2月28日前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含2022年1月1日后新参保登记),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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