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次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还贷服务
根据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4日发布的《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布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桂公积发()5号》:
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设定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5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227元,合计6,454元。
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1元,合计182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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