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证补办指南
哪些人可以办理:
因出生、户籍迁入、就读、从单位辞职、完成学业等原因,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南宁市户籍或者南宁市居住证,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非南宁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可关联父母的南宁市居住证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
(二)南宁市内在校学生。
(三)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四)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
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组成。
9月1日—6月30日: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即380元/人•年
7月1日—12月31日:除新生儿外,需缴纳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金额(金额待定)
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参保个人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