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南宁热门资讯 > 南宁社保资讯 > 南宁社保常见问题 > 正文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须知

来源:互联网 2023-06-02 19:03:03

1、缴费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填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填报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花名册,提供职工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等相关资料。

(3)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社保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电脑卡》、《失业保险基金缴纳证》。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2、用工单位在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由编委批准建立的批文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批文(提供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提供复印件一份)。

(3)单位基本情况报告(其中内容包括单位建立的时间、经营状况、在职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工资总额等)。

(4)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报表及财务决算报表。

(5)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3、缴费单位按什么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

用工单位以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20%计缴;2003年职工个人按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7%缴纳,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直至个人缴费占本人缴费工资的8%止。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工单位代为扣缴。

(2)工伤保险

根据不同行业,用工单位每月按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0.5%―1.3%计缴,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3)生育保险

用工单位每月按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0.8%计缴,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4)失业保险

用工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本人工资的1%计缴。

4.缴费单位如何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报送《职工参回社会保险增减花名册》、《离退休人员情况变动月报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变动情况核定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委托银行联网划收。

5.单位办理养老保险申报手续有何注意事项?

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的30日内,必须向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申报手续;单位变更、终止或人员增减、变动时,必须在15日内向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变更、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关键词: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内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须知
上一条:南宁市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下一条:南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