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注销通知、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文书、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合并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转入的证明原件(单位住所或生产经营地迁出时提供);
4、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注销后收回);
5、《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2份。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限:1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点: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3221265
南宁失业证补办指南
南宁华夏家博会地址
南宁儿科医疗机构名单一览表(地址+开诊时间+电话)
南宁良庆区儿科医疗机构有哪些(附电话+地址)
广西职工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广西职工医保生育医疗待遇
广西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南宁宾阳关于及时缴纳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广西职工医保待遇政策规定
南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