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证补办指南
企业办理条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个人无法办理失业保
单位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材料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复印件)
2.事业单位:提供成立机构的批文(复印件),提供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3.《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通讯录》
4.《年度职工个人缴费记录表》
5.《 社会保险登记表》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办公地址:青秀区东悦巷6号(自治区工商局宿舍附近)
联系电话:0771-12333(人社热线)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青秀管理部
办公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0771-280018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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