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南宁热门资讯 > 南宁社保资讯 > 南宁社保常见问题 > 正文

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新增病种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2022-10-25 03:15:02

《关于做好扩大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南社保发〔2018〕158号)于2018年8月1起执行。

一、新增8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新增病种名称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中规定的名称及标准执行,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1、肾病综合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人·年;

2、癫痫,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人·年;

3、脑瘫,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人·年;

4、重症肌无力,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人·年;

5、风湿性心脏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人·年;

6、肺心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人·年;

7、强直性脊柱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人·年;

8、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人·年。

二、调整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1、血友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人·年;

2、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人·年。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南宁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新增病种有哪些?
上一条:南宁市城镇个体劳动者申请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下一条:南宁市生育保险查询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