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证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
对于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办理材料:
1、一次性待遇申请表
2、出国(境)定居证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
3、因工死亡证明
4、重复参保材料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有欠缴养老保险费的,须先办理补缴手续后再申报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2、领取养老待遇开户行应为:广西区内工行、农行、建行、交行、中行、邮政银行、信用社;居住广西区外的为邮政银行或邮政汇兑。
办理地点: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管理部:
1.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2.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
3.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5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4.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5.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
6.良庆管理部: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7.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