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南宁热门资讯 > 南宁社保资讯 > 南宁社保常见问题 > 正文

南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10-19 23:44:14

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包括: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医疗直线加速器 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B超聚焦热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入材料。

4.国家和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5.其他单项费用超过200元/次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项目和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介入治疗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4.心脏搭桥术与心导管球囊扩张术、体外反搏。

5.进行器官(或组织)移植和安装人工器官出院后所使用的抗排斥药及免疫调节剂费用。

6.其他单项费用超过200元/次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治疗项目。

(三)其他由自治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关键词:南宁医保诊疗项目南宁医保支付标准南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
上一条:南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下一条:南宁市失业保险适用范围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