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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转移(非本市户口)

来源:互联网 2023-04-17 21:05:03

住房公积金转移或销户,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公积金提取审批表》1份;

(二)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按不同销户原因,须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下岗未再就业且申请人为非城镇户口、非广西籍户口或合同履行期限在一年及以内的

提供户口本或劳动合同复印件l份(无需等待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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