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证补办指南
参保对象:
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在校学生。
参保方式:
(一)在校生在南宁市医保系统已有有效参保登记信息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1.仍在原学校就读的在校生可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途径直接缴费;
2.市区入学新生凭身份证到就读学校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单位异动后,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途径缴费。
3.农村在校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内就读学校变动的,无需办理参保单位异动。
(二)在校生在南宁市医保系统无有效参保登记信息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参保登记。
1.南宁市户籍的在校生可凭户口本到户籍地所属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或登录“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选择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2.非南宁市户籍的在校生,可凭入学通知书或学校(含合规托幼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就读学校所属辖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组成。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缴纳2021年度参保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80元/人?年。在2021年7月1日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资金须由个人承担,即个人承担为280元+财政补助部分(金额待定)。
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一)集中缴费期
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
正常缴费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其他缴费时间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缴费的,属于新参保登记缴费和逾期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属于中断缴费的,从第三个月1日起享受待遇。
缴费方式:
在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一)手机端缴费
1.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
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点击“办一办”→社保费缴费→点击“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确认险种和缴费年度→选择缴费方式→支付成功。
2.微信城市服务
在微信中依次点击微信右下角“我”→“支付”→“城市服务”→“五险一金”中选择“社保”→“广西社保缴纳”→“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选择缴费年度→完成支付。
3.支付宝市民中心
在支付宝主页面中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选择缴费年度→完成支付。
(二)其他缴费方式
1.税务部门合作的12家银行柜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
2.桂林银行、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点。
3.部署村委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4.办税服务厅。
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或支付宝城市服务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凭据。
(四)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打印)。
提醒:
(一)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33或辖区医保部门。
(二)缴费时请认真核对“社保经办机构”必须为南宁市及所属县区,如显示的“社保经办机构”不为南宁市及所属县区,请先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三)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困难特殊人群(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其子女),须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医疗救助对象在认定地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