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暂按24042元执行。
以上标准为暂行标准,正式标准出来后如何处理?
待统计部门确定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社保部门将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再发布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并在当前发布的暂定标准基础上多退少补。
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