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公积金缴存、提取材料精简新政
办理条件
未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期限及频次
每间隔一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不超过提取办理当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千元以上余额。借款人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未结清的,需留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保留金额,保留金额在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结清前不得提取。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点此查看
温馨提示:
职工生活困难的,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取得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后,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