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二、缴费标准
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368元,下半年最低缴费基数3800元,全年最低缴费标准8601.6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19335元,下半年最高缴费基数20586元,全年最高缴费标准4790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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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至人社综合服务中心社保综合窗口或各镇人社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四、2020年度因疫情影响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2021年继续缴费
因疫情影响,2020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2021年度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过期不再受理补缴事宜,缴费标准执行2021年度标准。
五、注意事项
按省市统一要求,从2021年起只能缴纳截止当前月份的养老保险费,另2022年度将无法征收2021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用,请在2021年度及时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