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一、受理时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1.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补助标准
失业补助金可以申领6个月,补助标准分两个档次:参保缴费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1000元/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发放标准为700元/月。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按月发放,领取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四、申领流程
您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
1.线上申领
“江苏智慧人社”APP申领(小编强烈推荐)
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注册后,在【服务】——【社会保险】中,下拉【失业保险】模块,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完善相应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2.线下申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前往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和安大厦东辅楼3楼人社服务大厅就业失业窗口)办理。
五、特别提醒
在此,也提醒领取人员注意以下几点:
1.因失业补助金将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请您务必前往银行(社会保障卡左上角所示)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2.多个地区参保的失业人员请您在最后的参保地申领。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
政策咨询电话:8710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