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住房公积金查询
职工持购房手续到管理中心申请→管理中心审核缴存、征信情况→职工提供贷款要件材料→中心初审、面签→中心审批→银行放款
详细注解:
第一步:
1、职工持购房手续或自建房手续及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信贷窗口提出贷款申请;
2、中心现场查询单位职工公积金是否正常足额缴存,职工填写征信查询表,受托银行现场查询职工征信;
3、缴存、征信符合条件,中心初步审核并告知职工应提交资料以及贷款金额、年限和还款方式,并发放《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职工提交房屋贷款要件资料交中心信贷服务窗口初审,共贷人(保证人)面签,中心发放《抵押合同》。
第三步:
1、借款人及配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借款人提交房屋抵押资料(抵押合同及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中心审核并输入贷款信息。
第四步:
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三、申请贷款须提交的资料:
(一)、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各1份复印件2份;
2、《济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3、借款人、保证人收入情况证明2份(中心统一格式);
4、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2份(审核原件);
5、借款人、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审核原件);
6、房管局出示的借款人家庭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屋抵押登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二)、自建房
1、相关部门批准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或建筑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济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3、借款人、保证人收入情况证明2份;
4、婚姻情况证明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6、房管局出示的借款人家庭房屋查询告知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三)、二手住房
1、房产过户手续、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交易合同、契税发票等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济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3、借款人收入情况证明2份;
4、婚姻情况证明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6、房管局出示的借款人家庭房屋查询告知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屋抵押登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四)、二套房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各1份复印件2份;
2、《济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3、借款人、保证人收入情况证明2份(中心统一格式);
4、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2份(审核原件);
5、借款人、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审核原件);
6、借款人家庭户口薄复印件2份(审核原件);
7、首套房房产证复印件2份(审核原件);
8、家庭成员居住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居委会和派出所盖章有效);
9、房管局出示的借款人家庭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0、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屋抵押登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四、提前还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用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方式。
借款人持身份证、还款银行卡或存折,每月4日-20日到受托银行指定窗口办理还款手续。归还全部贷款的,持结清单到中心信贷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五、办理时限:
资料齐备,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五个工作日内),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贷款咨询
职工可通过电话或到中心信贷咨询台进行贷款咨询,中心应告知办理程序或发放一次性告知单。
七、办理场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窗口
咨询电话:6612199 66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