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先要满足这个一次性全部提取的条件:失业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同时要知道按该原因提取,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失业证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然后拿着这些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能够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银行卡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远郊区县(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办理时间与地点
㈠办理地点
❶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经十路17165号)
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站前街9号三楼东厅)
㈡办理时间
❶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工作日9:00至17:00
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到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1:30,13:30至17:00
办理时限与电话
㈠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㈡联系电话
❶0531-12329
❷0531-68966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