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办理要求
法人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办理场所
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jlgjj.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申请办理;
(三)管理机构对申请开户单位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单位开户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