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申请范围
(一)住房公积金连续缴满3个月的职工;
(二)本人及配偶在吉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提取时限和额度
(一)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满365日)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时最后缴交月月缴存额50%的12倍;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满365日)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租赁住房实际支出的12倍;
(三)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交月数核定提取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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