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提取频次及额度
(一)购买商品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该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如有公积金贷款需扣除公积金贷款留存额)。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如该套房屋有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二)高端(含)以上人才购买商品房行为发生后三年之内每年可提取一次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如三年内未按年提取的,在购买该房行为发生后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之日起三年内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再分年提取。
(三)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且已有提取记录的,不得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