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嘉兴市提取公积金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1.借款人须正常还贷已满6个月;
2.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及还贷额不低于2.5万元(不包括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留存金额)。
注意:
●1.申请贷款时要求留存的金额在贷款未还清期间不能提取。
●2.申请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年(提取行为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
●3.偿还嘉兴市行政区域外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实行先还后提的方式提取公积金(相当于报销)。
二、申请材料
小贴士:
市民朋友若有疑问,可以拨打0573-12345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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