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申请时限
(一)购买新建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应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至结清房款前提出申请;
(二)购买存量住房(以下简称二手房)的,借款申请人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税收缴款书所列日期为准)后的3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应在签订拆迁协议后至结清房款前提出申请;
(四)国有出让土地建造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应在所建房屋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以权证所列日期为准)的3个月内提出申请;
(五)农村宅基地建造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应在取得建房批文许可两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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