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职工(或直系亲属)购买了商品房,如果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该套房公积金贷款除外),且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以购房名义提取本人公积金哦。
(1)所购商品房在职工(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的;
(2)提取申请日期在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购房行为发生起始日期:以商品房增值税发票日期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日期为准。)
注意提取频次及额度是有规定的哦:
(一)购买商品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该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如有公积金贷款需扣除公积金贷款留存额)。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如该套房屋有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二)高端(含)以上人才购买商品房行为发生后三年之内每年可提取一次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如三年内未按年提取的,在购买该房行为发生后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之日起三年内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再分年提取。
(三)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且已有提取记录的,不得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取。
现在购房提取公积金可以直接通过手机操作不用跑窗口啦!
您只需要在手机上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并同时准备好如下材料:
然后按步骤操作:
01
■打开浙里办APP,在首页—查找服务—输入“公积金”。选择“住房公积金”。
02
■扫脸登录后,选择“公积金提取”。
03
■选择“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04
■核对申请人信息,然后选择业务类型,选择“商品房”。
05
■输入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最大可提取额),选择录入银行卡(银行卡支持本人名下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招行、浦发、邮储、禾城、中信、嘉兴银行的一类储蓄卡)。
06
■拍照上传材料(购房合同封页、1-10页、盖章签字页,在页面上输入合同号;增值税发票;市外提供户口本;非本人提供关系证明)
07
■确认信息无误即可提交信息。
按照上述操作
即可完成浙里办APP提取公积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