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嘉兴购买第三套住房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嘉兴市及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系统查询到住房信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未还清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信息作为认定标准:
1.除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
2.除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外只有其他一套住房的按第二套房认定;
3.借款申请人属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每代各有一套住房,现共同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4.在城市品质提升、有机更新、旧城改造等过程中,已被征收尚未办妥注销登记的住房不计入房屋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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