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提取材料
异地购买商品房
异地购买二手房
注意事项
1、省内异地购房且购房行为发生在2020年8月11日前,需提供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发生在2020年8月11日后的,无需提供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如有公积金贷款需扣除公积金贷款留存额)。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如该套房屋有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3、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且已有提取记录的,不得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取。
4、享受我市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