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一、受理条件
1.内部转移: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内工作调动或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致使职工重新就业转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用人单位应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到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手续。需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二、申报材料
1.职工身份证
2.个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sjdh/list.do?webId=40&eventType=1)进行办理。
四、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
联系电话:0573-12345
具体地址: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会展路408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14:00—17:30)
联系电话:057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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