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
江门热门资讯 > 江门户籍资讯 > 江门人才引进 > 正文

江门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6-19 21:26:03

《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政策内容:

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

(1)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在江门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本人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登记方式)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本人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缴纳社会保险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2)稳定居住入户。在我市拥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申请入户。在各县级市市区和其他建制镇镇政府驻地村(居)有合法稳定住所(非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关键词:江门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江门稳定就业创业入户内容江门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政策
上一条:江门租房可以入户吗 下一条:江门购房入户父母可以随迁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