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
湖州调整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湖政发[2021]15号),湖州市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从2021年9月1日起,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新标准执行。
问: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答:(1)职工缴存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确定;
(2)实行"控高保低"政策∶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低于湖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按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工资基数低于当年职工市平均工资基数的,按上年度职工市平均工资的 60%计算;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工资基数上限按不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凡实际工资基数低于的可按实计算,目前最高不超过508 元。
湖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具体地址: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一楼A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周六上午9:00-12:00(月未结算日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附各分中心地址
南浔区
具体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楼G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周六上午9:00-12:00(月未结算日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德清县
具体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新丰南路5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060405
长兴县
具体地址: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二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572-6033515
安吉县
具体地址: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439号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分中心))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512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