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一、申请办理范围
无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二、缴存额度标准
凡申请缴存托管的个人,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确定,缴存基数上限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确定。缴存比例按缴存工资基数的8%标准执行,缴存额度按《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材料
个人申请办理缴存托管开户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工行储蓄卡
四、申请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申请办理方式
1.市民服务中心、银行延伸网点窗口
2.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
3.“浙里办”手机APP申请
(二)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工行储蓄卡向市公积金中心或各县分中心(区管理部)缴存托管窗口(以下简称“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中心对申请人是否为活跃缴存职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为其办理开户手续
3.签约。申请人填写《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表》
4.托收。申请人在办妥上述手续后,应于次月1日前将当月缴存额足额存入住房公积金绑定银行卡内,中心将于每月1日起委托银行集中扣款,并在扣款成功后及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