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县级市及建制镇落户条件
城镇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申请条件
1.具有主城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⒉.申请人家庭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含)以下,即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6957元及以下,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四轮〈含〉以上机动车辆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且所在企业的注册资金超过20万元(含)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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