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县级市及建制镇落户条件
全面放开县级市及建制镇落户条件,申请即落户。
对要求在当地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迁入人本人申请;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须落户于派出所公共地址;
(3)迁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注:
(1)直系亲属(夫妻、子女与父母之间)投靠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未成年人不可单独申请,需与父(母)随迁。人口信息系统不能显示其关系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3)如果迁入人在本地就业且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口的,应优先在集体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