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贴息贷款什么时候开展(附时间)
海南公积金提取用于支付首付金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时,应确保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大于等于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部分的首付款金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部分首付款金额的,提取金额为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部分的首付款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小于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部分首付款金额的,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取至元位),差额部分由其配偶申请提取转至开发企业账户。
职工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金额等于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的首付款金额。
提取流程
职工登录“海易办”APP,进入“公积金”模块,选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按对应业务选择),录入备案合同号,选择提取资金转“开发商”,录入“个人已付首付款”、“开发商待收首付款”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上传业务材料后提交即可。
提交时,应再次核对收款账户是否与合同的一致,确定后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