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广州热门资讯 > 广州户籍资讯 > 广州人才引进 > 正文

2020年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对象

来源:互联网 2022-03-29 07:47:28

2020年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

对象一:

2015年7月19日前(不含7月19日,下同)被认定为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已按照原《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解决办法》(穗组字〔2010〕46号,下称46号文)领取了部分货币补贴,需按原标准继续领取的(人才层次发生变动且符合98号文申请条件的人员按照对象四申请)。

对象二:

2015年7月19日前被认定为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符合46号文或98号文规定,尚未领取相关补贴,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选择按照46号文标准领取货币补贴并提交申请的。

备注:(执行穗组字〔2010〕46号文标准)原文

对象三:

2015年7月19日后(含7月19日)被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人,以及2015年7月19日前被认定为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尚未领取住房相关补贴且符合98号文规定,选择按98号文领取的,或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按照46号文标准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

对象四:

2015年7月19日前已被认定为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已按照46号文领取部分货币补贴(原差额购房补贴或差额购房贴息对象除外),98号文实施后人才层次发生变动且符合98号文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备注:(执行穗组字〔2017〕98号文标准)原文

小编提醒:

关键词:人才入户人才入户申报人才引进申请
上一条:2020年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指南 下一条:疫情防控期间 广州在职人才入户全流程网办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